根据湖州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暂行办法,经考察、调档、审核、政审、校长办公会审定等程序,现将拟交流调动人员信息公示如下:

公示时间:从2026年7月10日到7月17日止。
在公示期限内,对上述交流调动人员如有异议,可实事求是向湖州师范大学人事处反映,在反映时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。来信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当地邮戳为准。
监督电话:0572-2321557,电子邮箱:rsczp@huznu.edu.cn
联系人:谭老师
通信地址:浙江省湖州市二环东路759号
邮政编码:313000
湖州师范大学人事处 2026年7月10日
